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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腔镜检查禁忌证
发布人:成都九龙医院 发布时间:2010-03-30 09:55:14
宫腔镜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并无绝对的禁忌证,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患者的身体状况,术者的操作经验或仪器设备的工作性能等会限制对宫腔镜的使用,这称之为相对禁忌证。现简述如下:
1.全身状况
(1)体温达到或超过37.5℃时,暂缓手术。
(2)严重的心、肺、肝、肾等脏器疾患,难以适应官腔镜检查等手术操作者。
(3)血液系统疾病无后续治疗措施。
2.盆腔情况
(1)急性或亚急性生殖道炎症。
(2)生殖系统结核未经抗痨治疗。
(3)近期子宫穿孔史。
(4)子宫大量出血。
(5)宫颈过硬,难以扩张;宫腔过度狭小难以膨宫影响观察。
(6)浸润性宫颈癌。
3.早孕欲继续妊娠者,行宫腔镜检查可能会导致流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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